- 年滿18歲的個人。
- 參賽者必須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參賽作品須為全新及原創,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作其他用途。
微短劇劇本創作比賽
比賽目的
本比賽旨在鼓勵及支持新興編劇和創作者,推廣網絡微短劇的創作,並為參賽者提供展示其創意的平台。
申請資格
參賽作品主題
不限。
參賽組別
僅設公開組。
參賽須知
- 所有作品需以數碼格式提交,並電郵至scriptcom@rthk.hk
- 提交的劇本需附上簡要的角色介紹,幫助評審了解整體故事架構。
- 參賽者可提交不多於兩項作品,每項作品須獨立提交一份參加表格。
- 參賽作品內容須符合香港廣播條例。
- 參賽作品規格須適合用於製作網絡微短劇。
- 參加活動:需出席主辦機構舉辦相關活動,包括啟動禮、指導會議、頒獎典禮及記者會等宣傳活動。整個選拔過程將進行拍攝,並可能製作成電視節目或宣傳片,並公開播放。入圍者均須參與指導會議,與指定導師會面,聽取專業意見。
- 所有參賽者需遵守比賽章程,且所提交的作品必須為原創。
- 參賽者需保持與主辦單位的聯絡,以確保信息更新及比賽進度。
- 比賽前三名的獲獎作品劇本之權利於結果公告後兩年內由主辦單位獨家享有並可改作、製作影片及全球利用;期滿劇本權利回復作者,但主辦單位對期滿前已製作或已著手製作之影片及其一切版本與衍生作品,享有永久、不可撤銷、全球且已付清之專屬利用權與著作權,並可再授權或轉讓。(詳情請參閱備註)
- 參賽者可能受邀參與影片製作,惟主辦單位無義務作出聘用或採用承諾。
- 主辦機構及評審委員會對劇本及影片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權及任何修改本章程的權利。
- 如有任何查詢,請以電郵方式聯絡主辦單位。電郵地址: scriptcom@rthk.hk
作品要求
集數與時長
參賽作品須以10集為一系列,每集時長為3-5分鐘。劇本格式
劇本需遵循標準劇本格式,包括角色名稱、台詞、場景描述及動作指示。內容指引
- 故事主題不限,鼓勵創意及多元化,內容不得摻雜商業元素,必須符合香港廣播條例及社會道德標準。
- 所有設計的場面及拍攝內容等需考慮實際可行性及可拍性,並確保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
- 參賽者需確保故事內容不涉及敏感或可能引起爭議的題材。
時序安排與評審流程
1. 報名時間
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2日,23:59前,以電郵時間為準。
參賽者需要遞交:- 參賽表格
- 故事大綱及分集大綱 (約2000字)
2. 第一階段選拔
時間: 2025年12月內容:
- 評審委員會將細閱所有參賽作品,選出不多於15份作品進入第二階段。
3. 第二階段面試
時間:2025年12月 - 2026年1月內容:
- 從第一階段選出參賽者將進行面試。
- 評審將根據面試表現進行再次評估,選出合適作品進入第三階段。
4. 劇本撰寫及導師指導
時間:2026年1月 - 2026年2月內容:
- 入圍者將撰寫完整劇本,並接受專業導師的指導。
5. 最終評審
時間:2026年3月內容:最終評審將選出冠軍、亞軍及季軍,並公佈結果。
獎品
- 冠軍:$20,000 現金
- 亞軍:$15,000 現金
- 季軍:$12,000 現金
- 入圍者(第三階段):$3,000 現金
備註
1. 定義
- 「劇本」指參賽者就本比賽提交之文字作品(包括其任何修訂、改寫及語言版本)。
- 「影片」指基於劇本或其任何改編所製作之任何影音作品,包括但不限於長片、短片、影集、預告、宣傳片、花絮、社交媒體素材及其任何版本(如重剪版、導演版、格式/長度/語言變體)。
- 「衍生作品」指基於劇本或影片之任何改編、續集、外傳、重製、再創作、商品化素材(含海報、劇照、音樂、配樂、分鏡、劇本書)、互動或遊戲化內容等。
- 「利用」包括以下方式:重製、發行、出租、散布、公開放映、公開播放、公開傳輸、提供接達、資訊網絡傳播、改編、翻譯、剪輯、同步、格式轉換、上架、下架及宣傳,無論是使用現有或未來的媒體和技術。
- 範圍:全球、所有語言、現有及將來出現之全部媒體及技術。
2. 劇本之權利安排
- 自結果公告之日起兩(2)年內,參賽者授予主辦單位就劇本在全球範圍內之獨家、可轉授權及可轉讓的全部利用權(包括改作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可為製作與利用所必需之修改、改編與剪輯。
- 期滿後,劇本之著作財產權回復參賽者;惟下列權利不受影響並永久存續,不得撤銷且無需另行付費:
- 主辦單位及其受讓人/被授權人就期滿前基於劇本或其改作已製作或已著手製作之任何影片、其任何版本及衍生作品,享有永久、不可撤銷、全球及已付清權利金之專屬利用權;
- 前述專屬利用權涵蓋現有及未來所有媒體之各種使用方式,並包括為配合不同平台/地區/技術所需之再剪輯、重新格式化、配音、字幕、技術處理、數字版權管理(DRM)以及內容管理等。
3. 保證與賠償
- 參賽者保證其對劇本享有完整且可授權之權利,不侵害任何第三方之版權。
- 如因劇本或參賽者之違約導致第三方索償,參賽者應對主辦單位及其關聯公司、受讓人與被授權人因之所受之一切損失、索償、責任、費用及開支(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予以全額賠償。
4. 進一步文件
- 參賽者同意於主辦單位合理要求時簽署及辦理任何進一步文件或手續,以完善本章程所述之權利授權、權利移轉、人格權處理及再授權安排;若參賽者拒絕或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有權暫緩頒獎、撤銷資格或以本章程為基礎代為辦理必要登記或聲明。